浙江大学2008年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09:15

  我校2008年继续招收文艺特长生,欢迎具有良好学习能力和较高艺术水准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

  申请者必须参加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2008年“文化艺术冬令营”的艺术特长考核(清华艺术冬令营报名网:点此进入),北京市考生也可参加北京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考核。我校将派老师前往冬令营观摩,有意向的学生可现场咨询有关事项。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1、具有良好的人格品质和学习能力,获得一级以上艺术考核证书(个别紧缺项目可放宽到二级),进校后积极参加艺术团活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我校有高考招生计划的30个省(市、区)的理科生(广东省、江苏省只招收选考物理的学生)和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安徽、浙江、福建、陕西、四川、重庆13个省(市、区)的文科生(我校在其它省份没有文科招生计划)。

  二、招收项目及人数

  2008年文艺特长生招生计划人数:65人。各项目签约人数根据生源质量而定。

  招收项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钢琴(合唱伴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扬琴、柳琴、中阮、大阮、笛子、民族打击乐、二胡、板胡、高胡、中胡、高音唢呐、中音唢呐、古筝、琵琶、高音笙、中音笙、声乐(独唱、合唱)、舞蹈、节目主持。

  三、申请报名方法

  1、申请者必须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注册报名方有效(网上注册系统12月15日开通)。

  2、申请者请登陆浙江大学本科报名系统,申请时间为2007年12月15日至2008年3月1日。

  3、申请者注册报名后,需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a.《浙江大学2008年文艺特长生申请表》。

  b.《个人陈述》,陈述须本人撰写并手抄,否则无效。

  c. 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 冬令营艺术考核等级证书复印件。

  e. 特长项目的光盘或录像带。

  f.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

  4、书面申请材料截止到2008年3月10日,请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白沙综合楼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再退还,请留好备份)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专家集体评审:由学校文艺特长生考评委员会集体评审,提出初选名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文艺特长资格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2、签订协议书:我校将于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文艺特长资格生,并签订文艺特长生协议书。

  3、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文艺特长资格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的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内(必须在一本线以上),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方可被录取。个别艺术特长特别优秀或学校特殊需要的文艺特长生,高考成绩可降至考生所在省的重点院校控制线(即一本线)。

  4、专业选择:获得艺术考核一级证书的特长生,按其高考总分加50分统一排定专业;个别获得艺术考核二级证书的特长生,按其高考总分加30分统一排定专业;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区)录取分数线的特长生,由学校安排专业。

  五、其他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白沙综合楼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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