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09年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我校2009年继续招收文艺特长生,欢迎具有良好学习能力和较高艺术水准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1、申请者必须参加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2009年“文化艺术冬令营”的艺术特长考核(清华艺术冬令营报名网:点此进入,北大艺术冬令营报名网:点此进入),北京市考生也可参加北京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考核。对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考生还须获得省级统一测试合格证书。
2、具有良好的人格品质和学习能力,获得一级以上艺术考核证书,进校后积极参加艺术团活动的高中毕业生。
3、我校有高考招生计划的30个省(市、区)的理科生和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浙江、福建、陕西、四川、重庆14个省(市、区)的文科生。
二、招收项目及人数
2009年文艺特长生招生计划人数:60人。各项目签约人数根据生源质量而定。
招收项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钢琴(合唱伴奏)、扬琴、柳琴、中阮、大阮、笛子、民族打击乐、二胡、板胡、京胡、中胡、高音唢呐、中音唢呐、古筝、琵琶、高音笙、中音笙、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民乐)、声乐、舞蹈、节目主持。
三、申请报名方法
1、申请者必须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注册报名方有效。
2、申请者请登陆浙江大学本科报名系统(点此进入),申请时间为2008年11月25日至2009年2月20日。
3、申请者注册报名后,需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a.《浙江大学2009年文艺特长生申请表》。
b.《个人陈述》,陈述须本人撰写并手抄,否则无效。
c. 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 特长项目的光盘或录像带。
e.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
4、书面申请材料截止到2009年2月20日(以寄发地邮戳为准),请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3-1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再退还,请留好备份)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面试:
我校2009年文艺特长生的选拔,要求各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艺术冬令营或北京市艺术特长考核一级以上证书,同时须经过我校的专业面试。
我校将在 “清华大学2009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测试期间(2009年1月18-21日),在北京设艺术特长生面试考点。面试报名地点:清华大学艺术冬令营各校咨询点;面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京华东路甲一号京裕宾馆。
如果经过材料初选入围而未在北京参加我校面试的考生,应来我校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考试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我校收取报名考试费110元/人(在考试现场收取)。
2、专家集体评审:根据申请材料和面试情况,学校文艺特长生考评委员会集体评审,提出初选名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文艺特长资格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签订协议书:我校将于4月上旬以书面形式通知文艺特长资格生,并签订文艺特长生协议书。
4、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文艺特长资格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的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内(必须在一本线以上),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方可被录取。个别艺术特长特别优秀或学校特殊需要的文艺特长生,高考成绩可降至考生所在省的重点院校控制线(即一本线)。
5、专业选择:获得艺术考核一级证书的特长生,按其高考总分加50分统一排定专业;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区)录取分数线的特长生,由学校安排专业。
五、其他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3-1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