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的通知(2017年20号)

联合创作 · 2017-07-03 00:0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2017〕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教材管理有关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指导和统筹全国教材工作,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审议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教材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有关教材工作,审查国家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制定,审查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国家规划教材。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刘延东  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陈宝生  教育部部长

    黄坤明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秘书长:朱之文  教育部副部长

委 员:

(一)部门委员

郑泽光  外交部副部长

王晓涛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 卫  科技部副部长

陈改户  国家民委副主任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汤 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张德霖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翟 青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董 伟  文化部副部长

王江平  工商总局副局长

吴尚之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房建孟  海洋局副局长

闵宜仁  测绘地信局副局长

甄占民  中央党校副校长

张宏志  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

吴德刚  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季正聚  中央编译局副局长

张 杰  中科院副院长

张 江  社科院副院长

樊代明  工程院副院长

徐延豪  中国科协副主席

(二)专家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 敏  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

马志明  院士、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马树超  研究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

王 湛  江苏省原副省长

王荣华  教授、上海市政协原副主席

韦志榕  人民教育出版社总编辑

韦建桦  教授、中央编译局原局长

文秋芳  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

田心铭  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

史宁中  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原校长

仲呈祥  中国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刘大为  教授、解放军艺术学院美术系原主任

杨 河  教授、北京大学原党委副书记

李 烈  正高级教师、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原校长

李 捷  研究员、求是杂志社社长

吴岳良  院士、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校长

沈 岩  院士、自然科学基金会副主任

张文显  教授、吉林大学原党委书记

林 岗  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

林尚立  教授、中央政策研究室秘书长

房 喻  教授、陕西师范大学原校长

钟秉枢  教授、首都体育学院院长

顾海良  教授、教育部原党组成员

葛兆光  教授、复旦大学

董 奇  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校长

韩 震  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

潘云鹤  院士、工程院原副院长

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由教育部教材局承担办公室工作。

部门委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专家委员实行5年任期制,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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