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2006年20号)

联合创作 · 2006-01-01 00: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

                                                        国办发〔2006〕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完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和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森林防火中的问题,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措施的情况,监督有关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决定森林防火其他重大事项。
  二、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贾治邦  国家林业局局长
  副总指挥:雷加富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戚建国  总参作战部部长
        梁 洪  武警部队副司令员
  成  员:武大伟  外交部副部长
        杜 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李立国  民政部副部长
        廖晓军  财政部副部长
        胡亚东  铁道部副部长
        冯正霖  交通部副部长
        奚国华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张宝文  农业部副部长
        李 军  民航总局副局长
        雷元亮  广电总局副局长
        许小峰  中国气象局副局长
        王国庆  新闻办副主任
        白自兴  总参动员部副部长
        刘国华  总参陆航部副部长
        韩祥林  武警森林指挥部主任
  三、指挥部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其主要职责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部署,组织检查全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掌握全国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督促各地查处重要森林火灾案件,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国家林业局防火办主任杜永胜同志担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建设,充分发挥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中的作用,扎扎实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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