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 通知(2020年17号)

联合创作 · 2020-05-24 00:0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


国办函〔2020〕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办好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经国务院同意,成立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和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委会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审议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及相关事项;研究协调筹办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协调推动各部门、各地方的筹办及参展参会事务;推动落实以我国政府名义邀请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参展参会;决定筹办过程中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 委 员:胡春华  国务院副总理

第一副主任委员:蔡 奇  北京市委书记

副 主 任 委 员:钟 山  商务部部长

        陈吉宁  北京市市长

        高 雨  国务院副秘书长

        马朝旭  外交部副部长

委     员:郭卫民  中央宣传部部务会成员、新闻办副主任

        杨小伟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

        裴金佳  中央台办副主任

        张 勇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钟登华  教育部副部长

        王 曦  科技部副部长

        王志军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王小洪  公安部副部长

        王裕文  安全部副部长

        高晓兵  民政部副部长

        熊选国  司法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李 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赵 龙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赵英民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姜万荣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戴东昌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张桃林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王炳南  商务部副部长

        王晓峰  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

        曾益新  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琼 色  应急部党委委员

        陈雨露  人民银行副行长

        赵爱明  国资委副主任

        李 国  海关总署副署长

        王陆进  税务总局副局长

        田世宏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孟 冬  广电总局副局长

        李颖川  体育总局副局长

        毛有丰  统计局副局长

        黄柳权  港澳办副主任

        隆国强  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余 勇  气象局副局长

        周 亮  银保监会副主席

        方星海  证监会副主席

        刘宝华  能源局副局长

        曲云海  移民局副局长

        刘克强  铁路局副局长

        崔晓峰  民航局副局长

        刘 君  邮政局副局长

        孙 达  中医药局副局长

        郑 薇  外汇局副局长

        赵 刚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张慎峰  贸促会副会长

        邱小平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崔述强  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殷 勇  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

        杨晋柏  北京市副市长

组委会下设联络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商务部与北京市组成专班负责;下设外事工作协调组、安全保卫协调组、宣传工作协调组、会展工作组四个工作组,分别由商务部、公安部、中央宣传部、北京市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二、执委会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研究提出总体方案及实施方案,落实组委会相关决定,负责筹办过程中的具体事务,定期向组委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负责举办期间现场资源调配和统一指挥。承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蔡 奇  北京市委书记

任:钟 山  商务部部长

      陈吉宁  北京市市长

      王晓峰  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

      陈雨露  人民银行副行长

      张慎峰  贸促会副会长

      隆国强  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常务副主任:王炳南  商务部副部长

      崔述强  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殷 勇  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

其他成员以北京市有关单位同志为主担任。

三、组委会和执委会组成人员的调整

组委会、执委会组成人员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组委会联络办公室审核后,报组委会主任委员批准。执委会委员以北京市有关单位同志为主,如需国务院有关部门同志参加,由商务部、北京市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组委会主任委员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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