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合创作 · 2024-09-02 09:41

主要职责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式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全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六)贯彻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管理,拟订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海外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称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九)贯彻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各级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牵头拟订县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十一)贯彻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实施有关协调劳动关系的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处理县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所在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

3、就业与失业保险科

4、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流动调配科

5、职业能力建设与专技职称科

6、事业单位管理与工资福利科

7、养老保险科

8、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9、调解仲裁与劳动关系科

10、公务员管理与教育培训科

11、军转干部安置与综合服务科

下属机构

1、随县医疗保险局

2、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

3、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4、随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5、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6、随县劳动保障监察局

10、随县职业技能鉴定站

11、随县厉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2、随县高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3、随县殷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4、随县草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5、随县小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6、随县淮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7、随县万和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8、随县吴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9、随县唐县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随县尚市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1、随县安居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2、随县新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3、随县环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4、随县洪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5、随县三里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6、随县柳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7、随县均川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8、随县万福店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所获荣誉

2020年4月,随县人社局机关妇委会获得湖北省妇联“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11月,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2年9月,荣获湖北省一等功公务员集体荣誉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