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

联合创作 · 2023-07-25 06:45

地名由来:以地处宜水、黄水合流处而得名。

2023年1月,宜黄县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022年8月,宜黄县入围2022年“两山”发展百强县,排名第93。

2022年8月,宜黄县被确定为第一批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

2022年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认定宜黄县为国家级制种大县(水稻)。

2021年12月,宜黄县被确定为第二批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宜黄县人口数量为20.11万人,位列抚州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0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195位,位列江西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90位。

2020年11月,水利部公布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宜黄县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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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位于江西中部偏东,抚州地区南部。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东接南城,南丰县,南接乐安,崇仁县。西毗宁都县,北靠临川市。因县沿在宜,黄二水江合之侧,故名宜黄。全县面积1944.2平方公里人口20万。宜黄东倚武夷山脉,西倚雩山山脉,地势南高北低,东南西三面环山。由东南和西北两边的边缘及中南的部分为宁山。山间多窄长河谷小平原,属赣东南中低山丘陵区。境内水系发达,溪流众多,分布均匀。境内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县政府所在地凤岗镇,有省重点中学宜黄县第一中学(高中),宜黄县第二中学(初中),民办中学安石中学,宜黄县实验小学等好学校。

历史名人

宜黄县历史悠久,人杰地灵。自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年)建县以来,人才辈出。北宋地理学家乐史,水利学家候叔献,明代兵部尚书谭伦,清代禁烟名臣黄爵滋都是宜黄孕育的英才。如今,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宜黄籍物理学家余瑞璜,吴式枢,铁道工程专家程孝刚又为故乡增光添彩。

优势特色

宜黄素有“赣东明珠”的美称,山清水秀,气候宜人,土地肥沃,河流纵横,特产丰富,潜力巨大,是世界银行代款造林项目县和赣东南农业开发县。粮食、木竹、电力、矿产是宜黄的“四大资源”优势和经济优势。

经济状况

宜黄大米远近闻名,年可提供优质商品粮1.4亿公斤;商品木材13.6万立方米,商品竹150余万根;电力十分丰富,已与华东大电网贯通联网,年发电总量4200万度,1990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农村初级电器化达标县。工业方面,国营工业,二轻工业,乡镇企业,粮油工业和工商业等各业迅速发展,主要产品有笋罐头,微泔地膜,松香水泥,纸袋纸,丝棉织品,精制米粉、对笨二申醋、纳米氧化钭,农用化肥、电线电缆、冷扎钢筋、刨花板、木竹地板及各类竹木制品等分别远销美国、德国、日本和东南亚各国及全国各地.农业方面,生产条件优越,全县有耕地29.8万亩,其中水田29.4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9.1万亩,旱涝保收面积15.9万亩,97年全县农业产值36500万元,比上年增长4.91%,粮食作物主要有稻谷、红、大豆等。畜牧水产、林果业开发和“山上再造”工程发展迅速。特种畜禽和水产养殖等特色农业已经兴起,毛竹,板栗,杂交水稻草制种白莲、山养、特种水产六大特色农业基地初其规模。

旅游资源

宜黄不仅地下蕴藏丰富的钨、铁、铜、水晶、黄金、煤、瓷土、石墨、大理石、花岗石等多种矿产资源,而且地上有众多的名胜古迹和诱人的自然景观。主要有明代兵部尚书谭伦墓,佛教曹山寺,马祖祥师创建的石巩寺,棠阴镇的明代沟古街,迎恩塔,军峰山及观音山水库等。

1987年,宜黄被江西省列为重点旅游开发区。宜黄县作为江西省改革开放扩权县之一,交通四通八达,邮电通讯快捷迅便,投资环十分优越,六里铺工业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滚动式发展”鼓励客商投资办企业。宜黄县人民政府将本着“门户开放、自愿互利、优惠客商、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各界朋友的精诚合作提供优质服务,并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携手并进,共同把宜黄这颗“赣东明珠”建设得更加璀璨夺目!

历史沿革:

夏、商属杨州之域。

春秋战国属吴、越、楚。

秦属九江郡。

西汉属南城县。

东汉属临汝县。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析临汝县设宜黄县,县城在宜水、黄水汇合处,因名宜黄,属临川郡。

晋元康元年(291),析荆、扬十郡置江州,辖临川郡,宜黄隶之。

陈永定元年(557),析江州立高州,宜黄仍属临川郡为侯国。

隋开皇九年(589)划归崇仁县。

唐武德五年(622)复设宜黄县,隶属抚州。

武德八年(625)复归崇仁县。

宋开宝元年(968)析崇仁县崇贤、仙贤、岱贤立宜黄场。

宋开宝三年(970)升场为县,属抚州。

后主准其请,遂升场为县,隶抚州,设县治于黄填镇(今凤冈镇);开宝八年(975),南唐土地尽入于宋,改抚州为军州,抚州军归宋。

自此宜黄设县及县名均未变动;绍兴十九年(1149),改抚州为抚州府,宜黄属之。

此后一直未变,故有建于吴,定于宋之称。

元至元十三年(1276),抚州军改抚州路,宜黄隶之。

明洪武元年(1368),抚州路改抚州府,宜黄属之;洪武九年(1377),废行中书省设承宣布政使司,下分道、府,宜黄属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湖东道抚州府。

1912年,废府,各县直辖于省;1914年,江西省分4道,宜黄县属豫章道;1926年,废豫章道,宜黄县直辖于江西省;1932年,宜黄属第八行政区;1935年,宜黄县属第七行政区。

1949年5月10日,隶属抚州专区,辖6区、3镇、72乡。

1951年增设第七区。

1956年,撤区并乡,辖1镇、29乡。

1958年,辖14公社。

1961年、辖25公社。

1963年,辖18公社、1镇、2垦殖场。

1966年,辖15个公社,1镇、3垦殖场。

1978年,属抚州地区,辖18公社、1镇,7垦殖场。

1986年,撤社建宜黄乡,辖13乡、3镇,2垦殖场。

1997年辖11乡、5镇、2垦殖场。

2000年7月,属抚州市。

2001年,辖6乡、6镇、2垦殖场。

2011年,辖8镇、4乡、2垦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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