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阳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6 12:02

安阳学院

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部分专业中实施单独招生,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公正、科学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安阳学院。国标代码:13504。河南省招生代码:6507。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599号。邮编:455000。

第三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经教育部批准于2016年由原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转设更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了安阳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后勤保障组,分别设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后勤处。我校单招命题、考试、宣传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安阳学院纪委成立纪检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相关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对象

1)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

2)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其中,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

第八条 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为480人,最终单招计划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如报考总生源不足,空余计划调至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第九条 志愿填报和审核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请于2019年3月19日9时至22日18时,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参加我校单招考试招生的应、往届毕业考生,须于2019年3月29日9时至30日17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安阳学院2019年单招考试准考证”。中职毕业考生及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的高中毕业考生,须参加我校文化素质测试考试。

第十条 考试时间和地点

我校单招考试的时间是2019年3月31日,考试地点是安阳学院。

第十一条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办法

我校2019年对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对中职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评价。

1、文化素质评价

1)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使用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各科目成绩等级折算分数后,计为文化素质评价成绩。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等级的科目,折算为90分;为B等级的科目, 折算为80分;为C等级的科目, 折算为70分;为D等级的科目,折合算为60分。文化素质评价总分为150分,考生文化素质评价实际得分=(语、数、英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总分÷270)*150。

2)中职毕业生及没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试卷,分值为15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40分,英语3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

2、职业技能评价

职业技能分值为200分,考试形式为面试。对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认知、职业倾向、综合素质;对中职毕业生按报考专业大类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其运用所学专业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考评时考官依据获得证书或荣誉情况,综合评定职业技能成绩。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1)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

2)中职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测试实际得分+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成绩;

2、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下开展单独考试招生,秉承公平原则,进行公开选拔,择优录取。

3、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体系要求,按照“分数优先”的专业录取规则,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分别按职业技能评价总成绩、文化素质评价总成绩排序录取。

4、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拟录取名单于全省统一单招考试后的8日内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且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

5、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质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参加2019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四章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费收费标准:我校2018年普通专科学费为6800元/年,2019年普通专科学费拟调整为9500元/年,实际收费标准以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后的为准。其余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审批后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将颁发安阳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考务费:100元/生。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2-2176666 2178888 2171999

监督电话:0372-5027191

真:0372-2171111

学校官网:http://www.ayxy.edu.cn/

箱:ayxyzsb@163.com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安阳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人群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备注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单招

3


30 9500
工程造价 540502 单招

3


30 9500
建筑装饰材料技术 530703 单招

3


20 9500
商务英语 670202 单招

3


20 9500
旅游英语 670204 单招

3


20 9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单招

3


40 9500
空中乘务 600405 单招

3


20 9500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600409 单招

3


20 9500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600410 单招

3


20 95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0702 单招

3


25 9500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560203 单招

3


30 9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单招

3


25 9500
物流管理 630903 单招

3


25 9500
网络营销 630803 单招

3


25 9500
投资与理财 630206 单招

3


20 9500
旅游管理 640101 单招

3


30 9500
人力资源管理 690202 单招

3


25 9500
文物修复与保护 650404 单招

3


15 9500
会计 630302 单招

3


40 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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