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地方政府规章共 4个,首发于 qinglite.cn,统计截止日: 2024-10-16名称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池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池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池州市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池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池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公布 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规章制定行为,提高规章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池州市池州市,简称“池”,古称秋浦、江州、九华府,安徽省辖地级市,长江三角洲中心区城市 ,是长江池州市池州市0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苏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的调控作用,维护本市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和《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政府储备粮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池州市统计局 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南宁市规章制定办法南宁市规章制定办法(2017年1月1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提高规章制定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陇南市人民政府规章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陇南市人民政府规章数为0。 备注:政府规章《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2020年11月12日陇南市人民政府第1号令公布,自2020年12月15日起施行。由于地方性法规《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已由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2024年4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 2024年5月8日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公布 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 (2022年9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公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障粮食供给,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