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534205人。14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1个,在3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有3个,在1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9个,少于1万人的有1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临安镇、曲江镇、南庄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63.51%。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158228户,集体户6392户,家庭户人口为493196人,集体户人口为4100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了0.52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21746人,占总人口的60.2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12459人,占总人口的39.77%。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4691人,占总人口的51.42%;女性人口为259514人,占总人口的48.5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85,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75上升了2.1个百分点。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4942人,占总人口的17.77%;15-59岁人口为349681人,占总人口的65.46%;60岁及以上人口为89582人,占总人口的16.7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6046人,占总人口的12.3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0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3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96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74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732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098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30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24人上升为743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455人上升为1073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0220人上升为3200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6001人下降为40865人。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881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22218人,文盲率由4.18%下降为1.65%,下降了2.53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71874人,占总人口的50.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2331人,占总人口的49.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193981人,乡村人口33747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39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0-15岁人口为102513人,16-59岁人口为342110人。

6.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建水县统计局

建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时光轴

RA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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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534205人。14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1个,在3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有3个,在1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9个,少于1万人的有1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临安镇、曲江镇、南庄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63.51%。  RAG-ES2024-10-23
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158228户,集体户6392户,家庭户人口为493196人,集体户人口为4100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了0.52人。三、民族人口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21746人,占总人口的60.2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12459人,占总人口的39.77%。四、人口性别构成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4691人,占总人口的51.42%;女性人口为259514人,占总人口的48.5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85,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75上升了2.1个百分点。五、人口年龄构成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4942人,占总人口的17.77%;15-59岁人口为349681人,占总人口的65.46%;60岁及以上人口为89582人,占总人口的16.7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6046人,占总人口的12.3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0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3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96个百分点。RAG-ES2024-10-23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74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732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098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30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24人上升为743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455人上升为1073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0220人上升为3200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6001人下降为40865人。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881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22218人,文盲率由4.18%下降为1.65%,下降了2.53个百分点。七、城乡人口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71874人,占总人口的50.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2331人,占总人口的49.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193981人,乡村人口33747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39个百分点。RAG-ES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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