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陆良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陆良县统计局
陆良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陆良县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599266人。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209130户,集体户5883 户,家庭户人口为571151人,集体户人口为2811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1人减少了0.68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09899人,占总人口的51.71%;女性人口为289367人,占总人口的48.29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10,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92下降了 1.82个百分点。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1591人,占总人口的21.96%;15—59岁人口为376679人,占总人口的62.86%;60岁及以上人口为90996人,占总人口的15.1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7783人,占总人口的11.3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3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6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6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2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9908;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04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07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548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172人上升为832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515人上升为1008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581人下降为3121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7480人下降为32620人。
六、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34000人,占总人口的39.0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65266人,占总人口的60.95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6161人,乡村人口减少39292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4.05个百分点。
注:
-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 0—15岁人口为139222人,16—59岁人口为369048人。
-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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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陆良县统计局陆良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陆良县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599266人。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209130户,集体户5883 户,家庭户人口为571151人,集体户人口为2811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1人减少了0.68人。三、人口性别构成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09899人,占总人口的51.71%;女性人口为289367人,占总人口的48.29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10,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92下降了 1.82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10-23 |
四、人口年龄构成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1591人,占总人口的21.96%;15—59岁人口为376679人,占总人口的62.86%;60岁及以上人口为90996人,占总人口的15.1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7783人,占总人口的11.3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3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6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6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2个百分点。五、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9908;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04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07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548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172人上升为832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515人上升为1008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581人下降为3121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7480人下降为32620人。 | RAG-ES | 2024-10-23 |
六、城乡人口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34000人,占总人口的39.0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65266人,占总人口的60.95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6161人,乡村人口减少39292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4.05个百分点。注: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0—15岁人口为139222人,16—59岁人口为369048人。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 RAG-ES | 202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