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公报 2020七人普
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公报
景东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30.31万人。13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有2 个,在1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 11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50.37 %。
表 : 各乡(镇)人口
景东彝族自治县 | 303109 |
锦屏镇 | 77655 |
文井镇 | 53258 |
漫湾镇 | 15184 |
大朝山东镇 | 20466 |
花山镇 | 21759 |
大街镇 | 17429 |
太忠镇 | 17498 |
文龙镇 | 14658 |
安定镇 | 14477 |
景福镇 | 14202 |
曼等乡 | 10508 |
龙街乡 | 15784 |
林街乡 | 10231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9.65万户,集体户0.1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9.15万人,集体户人口为1.16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5.06万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 15.25万人,占总人口的 50.3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5.06万人,占总人口的49.70 %。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5.84万人,占总人口52.26%;女性人口为14.47万人,占总人口的 47.7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53,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性别比107.66多了1.87。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17万人,占总人口的17.06%;15-59岁人口为19.49万人,占总人口的64.30%;60岁及以上人口为5.65万人,占总人口的18.6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2万人,占总人口的12.9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4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9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7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76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4万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9万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73万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64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021人上升为606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153人上升为788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7939人上升为 3211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2663人下降为44984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0.86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1.41万人,文盲率由4.86%下降为2.84%,下降2.02个百分点。
注:
-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 0-15岁人口为5.54万人,16-59岁人口为19.12万人。
-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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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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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景东彝族自治县统计局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7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30.31万人。13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有2 个,在1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 11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50.37 %。表 : 各乡(镇)人口 景东彝族自治县 303109 锦屏镇 77655 文井镇 53258 漫湾镇 15184 大朝山东镇 20466 花山镇 21759 大街镇 17429 太忠镇 17498 文龙镇 14658 安定镇 14477 景福镇 14202 曼等乡 10508 龙街乡 15784 林街乡 10231 | RAG-ES | 2024-10-23 |
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9.65万户,集体户0.1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9.15万人,集体户人口为1.16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5.06万人。三、民族人口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 15.25万人,占总人口的 50.3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5.06万人,占总人口的49.70 %。四、人口性别构成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5.84万人,占总人口52.26%;女性人口为14.47万人,占总人口的 47.7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53,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性别比107.66多了1.87。 五、人口年龄构成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17万人,占总人口的17.06%;15-59岁人口为19.49万人,占总人口的64.30%;60岁及以上人口为5.65万人,占总人口的18.6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2万人,占总人口的12.9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4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9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7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76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10-23 |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4万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9万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73万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64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021人上升为606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153人上升为788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7939人上升为 3211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2663人下降为44984人。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0.86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1.41万人,文盲率由4.86%下降为2.84%,下降2.02个百分点。注: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0-15岁人口为5.54万人,16-59岁人口为19.12万人。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 RAG-ES | 202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