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章程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批准,2024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及办学地点
西京学院(Xijing University),院校国标代码:12715。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二)西京学院简介
西京学院坐落于古城西安,是省属普通民办本科高校、“陕西省文明校园”“平安校园”。
学校创建于1994年,2005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09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作为全国第一所民办高校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2011年获批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2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正式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建校30年来,学校始终秉承“诚、健、博、能”的校训,以创办“有使命,有远见,有智慧”的高水平大学为己任,形成了“无私奉献、报国为民、挑战极限、追求卓越”的西京精神。学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弘扬西京精神,当好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摇篮,充分发挥应用技术创新服务优势,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目标而奋斗,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及西部大开发贡献西京力量。
二、招生对象
招收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2022、2023届毕业的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应届生和往届生均要求已取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我校接收跨校考生报考。
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或可致电029-8568288进行查询。
三、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学位门类 |
学制 |
物联网工程 |
工学 |
二年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二年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二年 |
会计学 |
管理学 |
二年 |
审计学 |
管理学 |
二年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 |
二年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最终批准为准
四、学制及学习形式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纳入普通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有关要求,执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安排。
五、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西京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xijing.edu.cn)下载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二)提交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扫描电子版于6月30日18: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xjzsb@xijing.edu.cn
1.本人签字确认的《西京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2.考生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原件,参加比赛、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扫描清晰无误、彩色,并统一压缩打包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发送,未按要求发送材料者,报名无效。
(三)考核
学校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思想政治、专业基础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专业基础能力采用笔试方式,主要考查学生数学、外语、计算机等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能力采用面试方式,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能力、基础素养和其他相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意志品质、个人心理特征等。考核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具体办法由相关学院制定,另行公布。考核时间:7月25日—26日。
(四)录取办法
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1.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2.考核项目中有出现违规、作弊等不诚信行为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不合格者;
4.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5.其它不符合教育部、陕西省招生规定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我校将于7月底之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发放西京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六、入校管理
(一)新生报到
报到学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联系电话:029-85628288
(二)现场核验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三)学籍复查
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注册我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学籍管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个人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五)毕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七、学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相同专业本科生执行。
八、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按照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
(二)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每年按一定比例设定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300-1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三)社会资助
西京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围绕“奖优扶困、资学助教、励志尚德、援建减负”的原则开展公益资助活动,资助、奖励在西京学院就读的贫困学生。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9—85628909、85628035、85628068
学校微信公众账号:xijinguniversity
Email:xjzsb@xijing.edu.cn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和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本简章由西京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