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为培养更多高素质应用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为预防医学和康复治疗学,招生计划12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分布如下。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制 |
1 |
预防医学 |
60(其中:往届生20人,应届生40人) |
医学 |
二年 |
2 |
康复治疗学 |
60(其中:往届生20人,应届生40人) |
理学 |
二年 |
若往届生或应届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剩余计划可统筹调剂。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1.西南医科大学2021-2023届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以下简称往届生)。
2.西南医科大学2024届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西南医科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进行查询。其中,报考预防医学的第一学士学位专业有限制,康复治疗学专业不限(见下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
第一学士学位专业 |
1 |
预防医学 |
限基础医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护理类等医学类专业或者近医类专业(具体包括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事业管理、康复治疗学、临床药学、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儿科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精神医学专业)。 |
2 |
康复治疗学 |
专业不限 |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5月23日-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通过西南医科大学学工一体化平台(http://xsc.swmu.edu.cn/)按报名流程(附件2)登录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
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报名信息
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各项相关信息,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在填报专业志愿信息时,每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且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变更专业志愿。
2.上传报名材料
(1)填写纸质版《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1)签字确认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2)考生本人一寸证件照(JPG格式)。
四、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五、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规则
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学生在校期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然后分类别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学校将于2024年6月底在学校学工一体化平台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报到
1.入学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相关院系报到并进行现场核验: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附件1)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我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学生资助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3.被录取的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邮箱zs@swmu.edu.cn。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制、学位管理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学校根据实际报到学生人数采取相应教学组织形式。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按照西南医科大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学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证后,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和从事相关专业资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七、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普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做到招生章程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八、附则
(一)学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入学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
(四)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报名、考核、入选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五)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段1号,西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646000
联系电话:0830-3161658
电子邮箱:zs@swm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swmu.edu.cn/
学工平台:http://me.swmu.edu.cn/
十、本章程由西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