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年 龄 | 人口数 (人) |
比重 (%) |
总 计 | 458112 | 100 |
0-14岁 | 93866 | 20.49 |
15-59岁 | 262072 | 57.21 |
60岁及以上 | 102174 | 22.30 |
其中:65岁及以上 | 75472 | 16.47 |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27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650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564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973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人上升为617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521人上升为1015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4108人上升为4489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158人下降为28320人。
2.平均受教育年限[4]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0年。
3.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57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902人,文盲率[5]由3.69%下降为3.18%,下降0.51个百分点。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时光轴
RAG1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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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统计局 夏津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全县人口情况 01 全县常住人口[2]为458112人。共有家庭户[3]156844户,集体户5930户,家庭户人口为437097人,集体户人口为2101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9人减少0.4人。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02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31000人,占50.42%;女性人口为227112人,占49.5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7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1.32个百分点。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03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3866人,占20.49%;15-59岁人口为262072人,占57.21%;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2174人,占22.3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5472人,占16.4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0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5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5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02个百分点。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年 龄 人口数 (人) 比重 (%) 总 计 458112 100 0-14岁 93866 20.49 15-59岁 262072 57.21 60岁及以上 102174 22.30 其中:65岁及以上 75472 16.47 人口受教育情况 04 1.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27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650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564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973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人上升为617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521人上升为1015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4108人上升为4489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158人下降为28320人。 2.平均受教育年限[4]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0年。 3.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57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902人,文盲率[5]由3.69%下降为3.18%,下降0.51个百分点。 城乡人口情况 05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80955人,占39.5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7157人,占60.50%。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 RAG-ES | 202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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