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北、浙江、湖北省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的复函(2021年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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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湖北省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
国办函〔2002〕50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呈请批复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鄂政文〔2002〕2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省上报的《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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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北省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
国办函〔2002〕4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批准河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冀政〔2002〕1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省上报的《河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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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吉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吉林省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
国办函〔2002〕45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批吉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吉政文〔2002〕4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省上报的《吉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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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2002年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山东省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
国办函〔2002〕4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批准山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鲁政发〔2002〕31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省上报的《山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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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2002年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
国办函〔2002〕46号
黑龙江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呈请批准黑龙江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黑政发〔2002〕23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省上报的《黑龙江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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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西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西省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
国办函〔2002〕4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批准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赣府文〔2002〕20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省上报的《江西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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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
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
国办函〔2002〕44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报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内政发〔2002〕32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上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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