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2: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9999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第四章 资助政策

第七条 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学校按照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分数线

2.录取原则:

(1)院校志愿

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

2)专业志愿

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考生总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员工: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自然通识、人文社会科学通识、时事政治、综合四部分构成,同分的考生按自然通识、人文社会科学通识、时事政治、综合成绩进行择优排序。

3.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院校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领域,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4.对享受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处理,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aii.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9999号

联系电话:0431-85751854 85751826

联系人:陈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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