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2: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南关人民大7696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金融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00元;

保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00元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00元

第四章 资助政策

第七条 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遵从“分数优先”,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分。

2.投档比例:根据招生计划数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3.优先级别

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同等分数的考生统一以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测试为顺序,单科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符合条件免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同等分数的考生优先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思想政治人文历史优先次序录取。

4.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5.专业调剂: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考生未明确标注同意调剂的,一律视为不服从调剂。

6.学校招生网站公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考生总成绩)上传至学校招生信息网,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与学校取得联系或申请复查,学校将认真受理考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向考生反馈。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jgz.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7696号

联系电话:0431-85360087,85374809

联系人: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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