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地方政府规章共 5个,首发于 qinglite.cn,统计截止日: 2024-10-16名称梧州市极端天气灾害防御管理办法梧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梧州市苍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梧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梧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梧州市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梧州市梧州市,古称“苍梧”“广信”,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地级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部,扼浔江、桂江、西江总汇梧州市梧州市0梧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地梧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利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 (2022年9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公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障粮食供给,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山东省规章清理办法山东省规章清理办法 (2020年7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4号公布 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规范、保障、引领和推动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山东省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法律梧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梧州市极端天气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极端天气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极端天气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极端苏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的调控作用,维护本市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和《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政府储备粮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