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7号)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21年27号)联合创作 · 2021-01-01 00: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 (2021年7月5日交通运输部令第7号公布 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5号)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16年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 第 25 号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已于2016年3月24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28日起施行。 部 长 杨传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21号)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14年2号)中国民用航空局令 第 221 号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CCAR-86)已经2013年7月2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李家祥 2013年11月4日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9号)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6年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 第 29 号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已于2016年3月24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28日起施行。 部 长 杨传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5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的决定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9年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 第 25 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的决定》已于2018年10月8日经第1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22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小鹏 2018年10月22日 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号)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13号)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 (2016年3月28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9号发布 根据2018年10月22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以下简称通信导航监视)工作,保障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正常和高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1号)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 第 11 号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已于2016年3月11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7日起施行。 部 长 杨传堂 2016年3月17日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A章 总 则 第65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26号)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5年4号)中国民用航空局令 第 226 号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CCAR-115TM-R1)已经2014年8月18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李家祥 2014年10月28日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2号)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2016年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 第 12 号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已于2016年3月11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7日起施行。 部 长 杨传堂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