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4号) 商务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1件) 商务部决定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1件)(2011年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10 年 第 4 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2010年12月6日经商务部第44次部务会议审议,商务部决定废止《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宣布《厂丝出口计划配额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失效。
附件:1.商务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2.商务部决定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
部 长 陈德铭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商务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1件)
序号 | 规章名称(含文号) | 发布单位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1995〕外经贸管发第241号)(注:同一文号发布的《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仍为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 |
外经贸部 | 1995年4月11日 | 1995年4月11日 |
附件2:
商务部决定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1件)
序号 | 规章名称(含文号) | 发布单位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厂丝出口计划配额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外经贸管发〔1996〕第735号) |
外经贸部 | 1996年10月18日 | 1996年10月18日 |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