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漳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漳政综〔2019〕81号)、《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南靖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靖政综〔2020〕6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一年多以来,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1
全县常住人口为26243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1911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9478人,下降10.10%,年平均下降率为1.06%。
2
全县共有家庭户[4]94103户,集体户2762户,家庭户人口为251546人,集体户人口为1088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8人。
3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4144人,占51.12%;女性人口为128289人,占48.89%。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5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0.66。
4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44446人,占16.94%;15-59岁人口为159688人,占60.85%;60岁及以上人口为58299人,占22.2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532人,占15.4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10.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9.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0个百分点。
5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54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68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332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340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737人上升为821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735人下降为1245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1458人下降为3556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711人下降为31780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8.75年。
6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7684人,占56.2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4749人,占43.73%。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8]比重上升15.53个百分点。
7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44722人。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不包含划分到漳州高新区的18个村。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47288人,16-59岁人口为156846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城镇人口比重包含划分到漳州高新区18个村的数据。
[9] 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设区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本县无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人口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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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南靖县统计局南靖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漳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漳政综〔2019〕81号)、《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南靖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靖政综〔2020〕6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一年多以来,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 RAG-ES | 2024-10-23 |
1 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26243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1911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9478人,下降10.10%,年平均下降率为1.06%。 2 户别人口 | RAG-ES | 2024-10-23 |
全县共有家庭户[4]94103户,集体户2762户,家庭户人口为251546人,集体户人口为1088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8人。 | RAG-ES | 202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