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镇
地名由来:长春原名“长村”,因原古堡内村街较长而得名,后雅化为长春。故名。
2014年9月,环境保护部授予长春镇2012年—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霞浦县辖镇。1949年设长春区,1958年改公社,1984年改乡,1991年建镇。位于县境东南沿海,距县城17.7公里。面积153.6平方公里,人口5.6万。辖洪江、渔洋翷、秋竹岗、长门、武曲、传胪、长春、武岐、文岐、埕坞、长溪、法华、赤沙、里城、外城、加竹、闾峡、蜘蛛网、斗米、积石、亭下溪、下洋城、渔家地、大京、小京、祖厝等27个村委会。经济以农业和渔业为主,盛产海带、紫菜、对虾。名胜古迹有法华寺。
历史沿革:
1949年初建立第二区公所,驻长春乡,1952年改为长春区公所,1958年5月撤区设立长春工作片中心指挥组,同年9月成立长春人民公社,1961年5月恢复区建制,仍称长春区公社,1966年撤区以革委会代替管委会,1980年12月复称管委会,1984年4月建立乡人民政府,1992年长春乡改为长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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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镇长春村
长春村是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121,为镇中心区。区划代码为350921101207,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350921。邮政编码为352000,长途电话区号为0593,
长春镇长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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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镇
地名由来:吉林省长春府移民来此的人数较多,故名。拜泉县辖镇。1947年为第十二区,1956年置建设乡,1958年更名长春公社,1984年建镇。位于县境西北部,距县府35公里。面积176平方公里,人口2
长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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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镇
地名由来:1956年春建乡时,取“长治久安”与“春暖花开”之意,命名为长春乡。2021年12月,长春镇入选第一批湖南省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2017年11月,长春镇入选第三批湖南省美丽乡镇示范名单
长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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