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9号)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10号)联合创作 · 2023-01-01 0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2001年5月18日劳动保障部令第1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举报管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和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2002年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11 号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5月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张左己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2022年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2012年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15 号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2012年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14 号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尹蔚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ofHumanResourcesandSocialSecurity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6号) 企业年金办法(2018年10号)第 36 号 《企业年金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财 政 部 部 长 肖 捷 2017年12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9年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39 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4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 长 张纪南 2019年4月28日 人力资源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2023年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50 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已经2023年6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部 长 王晓萍 2023年6月29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