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一号)
——全区常住人口情况
清新区统计局
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4]为618523人。
二、人口增长
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9882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80303人,下降11.49%,年平均增长率为-1.21%。
三、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6]194335户,集体户6394户,家庭户人口为591956人,集体户人口为2656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0人减少0.85人。
四、民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12970人,占99.1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553人,占0.9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7]减少82720人,占比下降0.45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8]增加2432人,占比上升0.4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镇(场)且户口在本镇(场)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镇(场)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镇(场)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镇(场)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9个镇(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9个镇(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1990年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范围含飞来峡镇,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后不包含飞来峡镇。
[6]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7]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取自《清远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8]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取自《清远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清新区统计局
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9个镇(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9个镇(场)中,人口超过20万人的镇(场)有1个。
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镇(场)有4个,少于5万人的镇(场)有4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镇(场)合计人口占全区人口比重为65.91%。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9个镇(场)中,有1个镇(场)人口增加,增加97384人。其中,8个镇(场)人口减少,人口减少较多的3个镇(场)依次为:石潭镇、龙颈镇、禾云镇,分别减少46554人、40844人、34073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9个镇(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9个镇(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各镇(场)的常住人口占全区人口的比重(数据因末位四舍五入,总体相加有可能不等于百分之百)。
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清新区统计局
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9个镇(场)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320816人,占51.87%;女性人口为297707人,占48.1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12上升为107.76。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9个镇(场)中,人口性别比在120以上的镇(场)有1个,在110-120之间的镇(场)有4个,在105-110之间的镇(场)有3个,在105以下的镇(场)有1个。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指区内9个镇(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9个镇(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1990年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范围含飞来峡镇,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后不包含飞来峡镇。
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清新区统计局
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9个镇(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42843人,占23.09%;15-59岁人口为377223人,占60.99%;60岁及以上人口为98457人,占15.9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1583人,占11.5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3.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个7.41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个4.31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29个百分点。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9个镇(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镇(场)有5个,在60%以下的镇(场)有4个。
9个镇(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其中,人口比重在7%-14%之间的镇(场)有3个,人口比重超过14%的镇(场)有6个。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9个镇(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9个镇(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150332人,16-59岁人口369734人。
[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来源于资料汇编。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清新区统计局
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9个镇(场)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34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263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409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899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304人上升为571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982人上升为1174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6049人下降为3946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930人下降为30566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38年提高至8.86年。
9个镇(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年以上的镇(场)有1个,在8年至9年之间的镇(场)有7个,在8年以下的镇(场)有1个。
三、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10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104人,文盲率[4]由3.03 %下降为2.44%,下降0.5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9个镇(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9个镇(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9个镇(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清新区统计局
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76940人,占44.7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41583人,占55.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46人,乡村人口减少8043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5.16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5]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6]为269341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7]人口为172470人,流动人口为96871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29424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7447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14834人,增长74.32%;流动人口减少57636人,下降37.30%。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9个镇(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9个镇(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1990年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范围含飞来峡镇,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后不包含飞来峡镇。
[5]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6]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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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区常住人口情况清新区统计局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区常住人口[4]为618523人。二、人口增长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9882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80303人,下降11.49%,年平均增长率为-1.21%。 | RAG-ES | 2024-09-11 |
三、户别人口全区共有家庭户[6]194335户,集体户6394户,家庭户人口为591956人,集体户人口为2656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0人减少0.85人。四、民族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12970人,占99.1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553人,占0.9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7]减少82720人,占比下降0.45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8]增加2432人,占比上升0.45个百分点。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镇(场)且户口在本镇(场)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镇(场)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镇(场)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镇(场)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 RAG-ES | 2024-09-11 |
[4]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9个镇(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9个镇(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5]1990年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范围含飞来峡镇,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后不包含飞来峡镇。[6]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7]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取自《清远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8]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取自《清远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地区人口情况清新区统计局清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23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9个镇(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地区人口9个镇(场)中,人口超过20万人的镇(场)有1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镇(场)有4个,少于5万人的镇(场)有4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镇(场)合计人口占全区人口比重为65.91%。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