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城城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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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10:13
历史沿革
共城城址创于战国中晚期,废于五代宋初。
1994年,经调查试掘。
1988年,在城址内发现战国时期铸铁遗址及烘范炉1座。
2021年11月,辉县市文物保护中心对共城城址进行加固保护。
遗址特点
共城城址北依太行余脉九山,西北毗邻卫河之源百泉,东南隔五里沟河(城濠)与琉璃阁相对。城垣呈矩形,南北长1500米,东西宽1100米,面积46.2多万平方米;城墙外侧有城濠,濠宽20多米。城墙主体为西周夯筑,汉唐时期多有修补。城池周长5000多米,面积160多万平方米。现存西城墙北段,北城墙东、中、西三段,东城墙南、中、北三段,以及西、北、南三个城角,现存城墙基宽50~70米,墙高6~10米。该城垣采用两边夯筑、中间填土的方式。
共城城址
文物遗存
共城城址出土筒瓦、板瓦、铜镞、铁䦆、陶罐、陶豆、公字布币等战国时期遗物;共城西北角城外发现一处战国铸铁遗址,与共城相关联。
历史文化
共城城址历史悠久,最早见诸《史记·周本纪·正义》等文献,它凝聚了“共和行政”“共和元年”等事件的历史信息,成为中国历史纪年史上的分水岭。
辉县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期被世人称之为“共城”。汉代置县,称“共县”;隋代置“共城县”,唐代设“共州”,两宋改称“共城县”;金明昌三年(1192年)改称“苏门县”,贞祐三年(1215年)升县为州,因百泉卫源庙有神殿“清辉殿”,故以“辉”为名,改称“辉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州立县,改称“辉县”。自此, “共城”被“辉县”之名取代,直至1988年改称 “辉县市”。
文物价值
共城城址为研究战国时期城市布局、功能设施以及先秦时期共地的历史地位、共城与共县及共城县的传承关系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保护措施
保护碑
1976年,共城城址被辉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0年9月20日,共城城址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共城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5月25日,共城城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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