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深圳福田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2007年21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深圳福田
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
国函〔2007〕5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深圳福田口岸对外开放的有关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福田口岸对外开放,口岸性质为国际客运陆路口岸。
二、同意深圳福田口岸对外开放涉及的查验业务由深圳皇岗口岸现有查验机构承担,不另设机构。同意将深圳皇岗海关、皇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规格由正处级调整为副局级,并为深圳福田口岸对外开放核定行政编制847名,其中:海关206名,另行增加;检验检疫156名,另行增加;边检职业编制485名,其中285名由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内部调剂,200名另行增加。
三、新增人员办公业务用房所需建设资金,由发展改革委补助1044万元,不足部分和开办费由地方政府解决;查验单位业务用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由各自主管部门解决。
四、深圳福田口岸正式对外开放前,由海关总署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协商后再正式开通。
国 务 院
二○○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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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卡拉苏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2007年31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卡拉苏口岸
对 外 开 放 的 批 复
国函〔2007〕8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开放卡拉苏口岸的有关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疆卡拉苏口岸对外开放。口岸性质为:国际公路客货运输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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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深圳湾口岸启用时间的批复(2007年21号)
国务院关于深圳湾口岸启用时间的批复
国函〔2007〕6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深圳湾口岸有关事项的请示》(粤府电〔2007〕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深圳湾口岸于2007年7月1日零时开始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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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策克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2005年23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策克
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
国函〔2005〕57 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常年开放策克口岸的有关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策克口岸对外开放。该口岸为中国和蒙古国双边常年开放的边境陆路口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中蒙边境572号界标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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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甘其毛都口岸扩大对外开放的批复(2007年31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甘其毛都
口岸扩大对外开放的批复
国函〔2007〕85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甘其毛道口岸常年开放的有关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内蒙古甘其毛道口岸更名为甘其毛都口岸,并扩大为中国和蒙古国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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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酒泉海关的批复(2004年21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酒泉海关的批复
国函〔2004〕38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酒泉海关的请示》(甘政发〔2003〕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酒泉海关(正处级),隶属兰州海关。
二、核定酒泉海关人员编制20名,在兰州海关现有编制内调剂解决,不另增加编制。以上人员主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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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调整昆明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21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调整昆明市
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4〕4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昆明市四区行政区划的请示》(云政发〔2003〕1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的行政区划。
二、五华区辖北门、虹山、西站、华山、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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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安庆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5年21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
安庆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5〕3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安庆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皖政〔2004〕67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安庆市郊区的老峰镇、龙狮桥乡、长风乡、新洲乡划归安庆市迎江区管辖。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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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5年18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口岸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15〕97号
海关总署:
你署关于建立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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