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17号)(2015年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公 告
2015 年 第 17 号
根据成品油经营和管理实际,海关总署、商务部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海关总署 国家经贸委 外经贸部关于停止保税区、保税油库成品油转口业务的通知》(署监〔1998〕238号)。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商 务 部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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