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陆地边界条约》的决定(2000年24号)联合创作 · 2000-04-29 00:0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 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的决定 (2000年4月29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唐家璇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9年12月30日在河内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