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2号) 关于废止8件交通规章的决定(2009年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09 年 第 2 号
《关于废止8件交通规章的决定》已于2009年2月17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李盛霖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关于废止8件交通规章的决定
现决定废止下列8件交通规章:
序号 |
发布机关 |
规章名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 |
联合发布部委的意见 |
1 |
交通部、财政部 | 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规定 | (86)交公路字633号 | 1986年9月10日 | 财政部同意废止 |
2 |
国家经委、国家计委、交通部、财政部 | 公路养路费使用管理规定 | (87)交公路字64号 | 1987年2月3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同意废止 |
3 |
交通部、财政部 | 水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办法 | (90)交运字136号 | 1990年3月5日 | 财政部同意废止 |
4 |
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 | 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 | (91)交工字714号 | 1991年10月15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同意废止 |
5 |
交通部 | 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征收办法 | 交财发(1993)541号 | 1993年5月25日 | |
6 |
交通部 | 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征收办法实施细则 | 交工发(1993)749号 | 1993年7月22日 | |
7 |
交通部 | 公路养路费审计工作规范 | 交审计发(1995)975号 | 1995年10月18日 | |
8 |
交通部 | 航行国际航线船舶长江航道养护费征收办法 | 交基发(1995)1199号 | 1995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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