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1年34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长沙市
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1〕13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地自芙蓉区迁至岳麓区的请示》(湘政〔2001〕17号)收悉。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芙蓉区藩正街迁至岳麓区岳麓大道。
国 务 院
二○○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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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4年30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
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4〕6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省人民政府机关驻地自长沙市芙蓉区迁移至天心区的请示》(湘政〔200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地由长沙市芙蓉区五一中路迁移至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0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4年34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4〕80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黑政发〔2004〕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地由道里区石头道街迁至松北区世纪大道。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 务 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0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0年22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
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0〕4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自芝山区迁至冷水滩区的请示》(湘政〔1999〕16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芝山区徐家井路迁至冷水滩区逸云路。
国 务 院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
0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5年29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湘潭市
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5〕7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湘政〔2004〕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由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迁移至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 务 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0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3年32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
铜川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3〕10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铜川市人民政府迁移办公驻址的请示》(陕政字〔2003〕33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同意将铜川市人民政府驻地由王益区红旗街迁至耀州区正阳路,所需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 务 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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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6年18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西安市
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6〕2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西安市人民政府迁移办公驻地的请示》(陕政字〔2005〕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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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6年25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贵阳市
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6〕57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贵阳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黔府呈〔2005〕5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贵阳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贵阳市南明区市府路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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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6年14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南昌市
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6〕1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赣府文〔200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地由南昌市东湖区民德路迁至南昌市东湖区新府路。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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