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4年34号)

联合创作 · 2004-01-01 00:34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4〕80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黑政发〔2004〕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地由道里区石头道街迁至松北区世纪大道。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 务 院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