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溪镇
地名由来:位于溪旁小平地,故名。
寿宁县辖乡。1960年设平溪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县境西南部,面积186平方公里,人口2.3万。辖平溪、南溪、溪底、东木洋、亭下、柯洋、岭后、环溪、长溪、湖潭、木场、东溪、东山头、屏峰、岭根、岭兜、燕窠、龙头坑18个村委会。农业主产水稻、薯类,兼产茶叶、花菇、竹木。
历史沿革:
明代属政和里七都、八都、九都。
清代属西南乡。
1912年属平溪区,平溪村为区公所驻地。
1934年设平溪乡,驻地平溪村,辖8保,55甲。
1936年12月属第四区(平溪)。
1940年设第三区(平溪)平溪镇。
1941年6月平溪镇改平溪乡,仍属第三区。
1945年撤区设乡,平溪乡归县直属,辖11个保、100个甲。
1949年7月寿宁县人民政府成立,8月属平溪区,10月属第三区(平溪)辖11个保。
1950年9月,设平溪乡属第三区(平溪)。
1955年9月改属平溪区。
1956年,平溪区与托溪区合并为芹洋区,该属芹洋区。
1958年9月在南溪、平溪分别设先锋公社、跃进公社。
1959年3月撤区并社,设平溪公社,辖14个大队。
1961年5月恢复区社建制,撤销平溪公社,另设6个小公社,属平溪区。
1963年5月属芹洋区。
1965年7月再次撤区并社,设平溪公社,辖14个大队。
1984年9月社改乡设平溪乡,辖17个行政村。
1989年从溪底村委会分出另设龙头坑村委会。
2013年12月撤乡建镇,改为平溪镇,辖18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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