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溪镇
地名由来:因辖区地平多溪而得名。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平溪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在黄平县北部。面积105平方公里。人口1.48万,其中苗族占20.9%。辖10村委会。元置平溪上塘长官司。1932年置平溪镇。1942年改为平溪乡。1953年析设平溪、翁岩、红龙、长岭等乡。1958年撤乡建红旗公社。1962年析建平溪、翁岩、长岭等公社。1966年合并。1984年改置平溪镇。多为丘陵。产油桐籽、乌桕籽。有中小学11所。镇人民政府驻地平溪,在新州西北27公里,平溪河(余庆河)畔。人口830,有汉、苗等民族。海拔650米。原称平溪坝,俗称街上。为县北部重要农贸集市。有农具修理、酿酒等乡镇企业。镇郊有小水电站。松洞—马屎坳公路经此。
历史沿革:
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置上塘长官司,辖上塘罗骆家、平溪葛、浪洞等处。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建平溪乡。
解放后沿用,保甲改村。
1953年,辖境划为平溪、翁岩、红龙、长岭4乡。
1958年,4乡合并为平溪公社。
1962年,复划为平溪、翁岩、长岭3公社。
1966年,3公社合并为平溪公社。
1984年,改平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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