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决定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2020年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 第 35 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9年11月20日经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小鹏
2019年11月28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
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作出如下修改:
删去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注:《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略,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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