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二)办学属性:民办本科
(三)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四)办学地址:成都市金堂县三星镇学府大道8号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和更改。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帐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所报学校官网,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按学校规定的办法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1.填报选项:考生须在普通类、中职类中,选择符合自身考生类别填报专业志愿。
2.志愿设置:普通类、中职类考生在确定报考专业志愿时,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生登记表》、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免试生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2023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二)考试地点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相应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相应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四)文化考试:由省命题(省统一命制),三科分卷(同堂分卷),我院组织考试评卷,总分300分。
(五)综合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认知、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心理素质、价值取向等方面信息与能力,总分200分。
(六)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我院依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3.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月29日-4月2日。
1.公示期间,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4月2日17:00前)由考生本人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考生放弃录取的名额在相应专业、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在未录取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实时在官网公布至4月5日12:00。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于2023年4月6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录取的新生,由我院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单独招生正式录取后,考生不得退档,不得申请转入其它学校。
(四)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和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swjtuhc.university-hr.cn/)查询录取信息。
(六)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可查看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招生处
(二)院校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三)咨询电话:028-67935868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67935801
(五)学校网址:www.swjtuh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