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
成立时间
2010年12月1日印发《关于成立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0〕320号),同意成立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核定中心财政补助事业编制35名。
主要职责
开展民族教育研究工作,参与拟订民族教育发展规划,对重点民族地区教育政策、民族教育特殊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具体政策建议;
开展双语教育、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教育政策宣传等工作。
宗旨:开展民族,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业务范围:
(一)拟定民族教育研究计划,开展民族教育发展战略的决策研究,承担国家民族教育重点研究课题,参与拟定民族教育发展规划;
(二)开展重点民族地区教育政策、民族教育特殊性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具体政策建议;
(三)开展双语教育体制机制、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和教材体系以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研究;
(四)开展民族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及的研究;
(五)开展民族文化和国际多元文化教育政策比较研究,参与组织学术交流,承办民族教育政策宣传工作;
(六)开展教育部授权和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机构设置
综合处
负责人事、财务、文秘、档案、机要、行政后勤和外联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民族教育政策宣传和中心内部研究刊物的编辑发行;负责民族教育及有关经济、科技、文化、人口等方面数据信息的收集和处理;组织协调民族教育发展综合性问题研究;承担有关专项工作。
民族教育科研管理处
负责民族教育科研工作的统筹指导。负责拟订民族教育研究计划,参与拟订民族教育发展规划,承担国家民族教育重点科研课题。负责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改革战略、教育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的政策研究和国内外比较研究。负责民族文化教育的政策研究以及国际多元文化教育的比较研究。负责全国民族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负责中心重点研究基地的统筹管理。承担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联系并组织开展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相关工作。
双语教育处
负责双语教育政策研究和国内外比较研究。重点开展双语教育体制机制、教学规律、培养目标、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体系等方面重大课题以及教学资源建设、双语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参与拟定双语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规划与计划。组织开展民族文字教材建设研究。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学生语言习得规律研究。联系并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学生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民族地区教育协作处
负责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内地与民族地区对口支援及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和国内外比较研究。重点组织开展和推动西藏、新疆、四省藏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政策研究。组织开展其他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政策研究。组织开展内地民族班教育质量提升工作。联系并组织开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相关工作。
民族教研指导处
负责民族教研工作的统筹指导。负责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程改革、教材教法、教改实验和教师培训等工作。组织督促搭建民族教研队伍建设和专业成长平台。重点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民族地区和内地民族班学校教研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教研活动。承担民族地区教研部门联络、服务与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全国民族教研活动。联系并组织开展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相关工作,指导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等工作。
民族教育质量监测处
负责各级各类民族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分析评估工作。负责民族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负责内地民族班教育质量监测。重点开展双语教育质量监测和效果评价的研究。组织开展国内外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办法的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