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 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的决定(2005年6号)

联合创作 · 2004-12-29 00:0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

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的决定

(2004年12月29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胡锦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4年6月17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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