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0:13

一、学校概况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学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征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尤其是新疆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社会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是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金桥校区和团结校区,占地1000亩。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2个教学单位,涵盖硕士研究生、本科、中专等办学层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600人。

学校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艺术学门类下1个学术硕士授权点(7个研究方向),5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9个研究方向),1个交叉学科硕士授权点。

学校现有30个本科专业(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其中有7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7门自治区一流课程,2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新疆首批课程思政试点高校。

学校设有新疆书法教育研究院、文化润疆创作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丝绸之路艺术研究中心、“艺术+思政”教育研究中心等5个综合性科研机构和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书法、传媒、戏剧影视、文化产业等8个二级科研创作机构以及2个美术设计馆,有新艺舞蹈团、合唱团、交响乐团、国乐团等实践演出团体和一大批校外实践创作基地,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数万名。

学校现有教职工720人,其中专任教师511名,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83人,硕士生导师21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天山英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天池特聘教授等30人。

“十四五”以来,学校累计承担国家、省部、厅局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3余项,出版专著、发表学术论文553篇(部);《新疆艺术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学校科研学术水平质量呈现出快速提升态势。

学校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先后参加北京奥运开幕式、全国冬运会、中央电视台春节文艺晚会、中国新疆国际舞蹈节、世博会中国馆开幕式、国庆70周年、建党100周年庆典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文艺展演活动,创作推出一大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赴天山南北巡回演出,“十四五”以来,师生在国内外各类展演赛事中获得国家级竞赛奖157项、省部级竞赛奖269项。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作为首批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和中俄艺术高校联盟成员单位,已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文化名片。与俄罗斯、美国、韩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20余所院校和艺术院团建立友好交流关系,与全国30多所艺术院校开展交流合作,与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建立全面长期对口支援与合作关系。

近年来,学校办学实力显著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先后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文明校园、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新疆艺术学院党委将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继续秉承“团结、勤奋、敬业、尚美”校风和“传承创新,德艺双馨”校训,坚持走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道路,推进实施学校党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立德树人),坚持两个标准(德艺双馨),建设三支队伍(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落实四个重点(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服务经济社会和文艺繁荣发展为导向、以内涵建设质量提升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朝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立足新疆、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高校宏伟目标努力奋进!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 计划数
(含免试)
其中:建档立卡计划 培养学院 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位授予门类
音乐学(130202) 25 3 音乐学院 学制2年,学生入校后进入本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取得相应学分 艺术学
舞蹈学(130205) 5
舞蹈学院
环境设计(130503) 30 1 设计学院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考试录取办法

(一)考试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考试科目为《语文》《政治》,每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总分满分300分。

(二)录取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五、入学政策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学校将进行入学报到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

六、学费

专业名称 学费、住宿费 备注
音乐学

学费6000元/年

住宿费八人间600元/学年

六人间800元/学年

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遇上级调整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新规定执行
舞蹈学
环境设计

七、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按照教育部、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八、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991-2554104

咨询邮箱:xjart_zb@163.com

2.监督举报电话:新疆艺术学院纪委0991-2554921

3.学校地址:

金桥校区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金桥路699号,邮编:830023

团结校区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734号,邮编:830049

4.学校网址:https://www.xjart.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s://bkzs.xjart.edu.cn/

5.招办微信公众号:“新艺招生”


新疆艺术学院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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