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2004年7月1日起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劳动保障部、建设部(2005年9号)
关于从2004年7月1日起增加企业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4年7月1日起,为200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水平,按照当地上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5%左右确定。具体调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制定,并注意继续向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人员适当倾斜,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水平过高的地区要适当控制。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对财政确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各地要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定调整方案,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到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劳动保障部
财 政 部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评论
关于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劳动保障部、财政部(2002年35号)
关于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0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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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08年11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08年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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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制单位部分人员延缓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保障部、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2004年32号)
关于转制单位部分人员
延缓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厅(局)、科技厅(科委):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转制单位部分人员延缓退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转制单位中任届未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人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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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劳动保障部(2003年17号)
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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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的通知 劳动保障部(2003年22号)
关于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3〕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3年4月27日以国务院375号令公布,将于2004年1月1日施行。《条例》的公布施行,对于全面建立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工伤保险工作,促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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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劳动保障部、建设部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9号)
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
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现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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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 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安全监管局(2004年25号)
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合理确定工伤保险费率,促进工伤预防,实现工伤保险费用社会共济,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工伤保险费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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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4年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
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函〔2004〕1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的请示》(冀政〔2001〕6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至2020年)》(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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