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公安局

联合创作 · 2024-09-26 14:03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分析全市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的规定和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公安队伍建设措施的落实;负责全市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呈报警衔。

(四)负责市公安局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市公安局机关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双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五)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进行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审计、信访工作。

(六)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国有资产、装备、器械、被装物资的管理、发放、建档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市公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工程验收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通信技术、刑事技术、技术侦察和网络技术建设。

(八)收集、掌握和分析、研判危害国家安全、国内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制定对策提供信息。

(九)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侦查工作,侦查、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毒品犯罪、重大集团犯罪、有组织性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全市保安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防群治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依法受理、审批本市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依法管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三非”案件。

(十三)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依法查处在互联网信息网络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和针对互联网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

(十四)(略)

(十五)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非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十六)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罚以及依法监管、考察缓刑犯和假释犯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负责自贡市看守所管理工作。

(十七)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

(十八)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情报系统建设及分析、研判工作。

(十九)指导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在自贡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负责本市大型重要会议、重大节日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指导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二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二)协助其他行政执法部门顺利实施执法活动。

(二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

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433号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现任领导

聂海波 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市局督察审计支队。

缪建勋 自贡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负责维稳、治安、巡逻防控、警卫、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打击工作,牵头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组工作,分管市局治安管理支队、警卫支队、特巡警支队、森林警察支队、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联系自流井分局。

邓 芸 自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机关党建、工青妇团工作,主持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分管工会、妇委会、团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联系高新分局。

吴 波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协助分管市局督察审计支队。

秦 琴 自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负责组织人事、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市局队伍建设指导处、人事处、宣传处、教育训练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联系

任 伟 自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交通管理、法制、信访工作,分管市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逻警察支队)、行政审批处、法制支队、直属分局、信访处;联系

邱宏国 自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政治安全、反邪、反恐、监所管理,分管市局监所管理支队、市看守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拘留所,协助分管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反恐怖工作处;联系沿滩分局。

曾德平 自贡市公安局副局长

龙昕 自贡市公安局副局长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贡市公安局设15个职能处室(含政治部下设的5个处和机关党委下设的1个处)、16个支队(局、处)、3个所及机关党委。

(一)15个职能处室。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秘、档案、史志、信息、安全、政务信息公开、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战略规划和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协调阶段性中心工作和综合性、全局性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派出机构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协调指导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行政印章管理。负责领导交办的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其他任务。

2.指挥中心(副县级)。掌握全市社会稳定和治安动态,收集、分析、反馈和综合处理全市各类重大敌情社情动态、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情报信息。对全市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经济安全、刑事犯罪、重大社会治安问题、公众舆论的动态和风险隐患进行预警研判和分析检测。统筹、指导、协调对全市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分析核查工作。为全市重大活动安保、重大风险排查、重大案件配侦和突发案事件提供合成情报信息保障。协助局领导指挥、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有关情报指挥协调工作,行使指挥处置权。统筹、指导、协调全市公安实战指挥体系建设、110、122报警服务和非警务警情分流工作,实战指挥、综合情报信息类业务系统的应用建设。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统计工作。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工作,负责自贡市反恐怖工作指挥部的工作、牵头组织市公安局联合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调度专班、情报研判专班、技术保障专班、舆情导控专班等四个常驻专班的联勤值守、捆绑作业、一体运转工作。负责警令、要请的发布、跟踪督办、落实反馈、总结复盘工作。

3.政治部(副县级)及队伍建设指导处、人事处、宣传处、教育训练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政治部是市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市公安系统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也是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队伍建设指导处。负责收集、掌握和分析全市公安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工作动态,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措施,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承担全市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规划,组织实施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负责表彰奖励工作;组织研究公安政治工作理论;负责政治部文秘、行政管理等工作。

人事处。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公安系统干部的考核、任免和调训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一招警、调任转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优抚等工作;办理警衔事项;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动管理工作;管理公安机关人事档案。

宣传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宣传工作规划,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对外宣传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公安机关内部的报刊、出版、影视和新闻报道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新闻发布和涉警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文化建设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教育训练处。制定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工作规划和意见;指导、监督、协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教育训练工作和岗位练兵活动;负责民警培训的安排和调训;负责招录新警的学历审核以及公安高校招生政审工作;规划、指导分(县)局训练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民警业务技能培训、初任培训、晋职晋衔培训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教官队伍,优化课程建设;承办全市公安机关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活动;定期对分(县)局训练质量进行测评。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的研究、起草。组织、指导、统筹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管理、招聘、调配、考核、优抚、晋升、降级、解聘、档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人事管理监督工作。

4.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级公安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5.党委办公室。负责安排和协调局党委会议、中心组学习和创建“四好班子”等工作,监督检查局党委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拟办局党委各类文书,办理下级党组织向局党委的请示、报告事项,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6.信访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研究与分析全市公安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信息统计归档工作;办理信访复查复核案件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参与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市公安信访工作。

7.警务保障处。研究拟定全市公安装备规划;组织、管理、分配公安行政、业务经费及其他经费,并监督其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警务保障工作,编制、管理局机关经费预(决)算,监督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和规则制度;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经费和国有资产;负责全市公安装备、器械、被装物资的管理、发放和建档工作;负责全市公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工程验收工作;申请中央和省级补助专项经费,申报基础建设投资经费;负责对国家、省和市划拨给公安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局机关安全保卫、环境、绿化和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警务和重要勤务的后勤保障工作。

8.科技与信息通信处。研究制定公安科技强警发展规划和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科技工作和信息通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实施“天网”工程建设,指导城市报警监控业务工作;负责公安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公安系统无线频率和信息资源;负责重大警务活动、突发性事件的通信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有线通信、视频会议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9.行政审批服务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示;定期向相关部门、处室通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行政审批工作。

10.(略)。

(二)16个支队(局、处)。

2.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经济犯罪侦查局)。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或直接承担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3.治安管理支队(副县级)。贯彻实施治安行政管理和户政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查处和侦办由治安部门管辖的重大案件;组织开展全市治安情报信息工作;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民爆危化物品等;依法打击各类食品药品犯罪行为;依法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事故的处置工作;指导下级公安机关的治安业务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治安防控建设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保安服务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征兵政审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社区、校园、农村警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负责人口统计工作。

4.刑事警察支队(副县级)。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报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侦办重大刑事案件、缉捕重要案犯,组织指导扫黑除恶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情报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建设,为刑事案件的侦破提供技术支持;负责重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及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5.出入境管理支队(挂自贡市公安局国际合作处牌子)。贯彻执行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受理、审批本市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管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查处出入境管理领域内的违法案(事)件;查处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三非”案件;负责建设和管理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数据库、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数据库;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

6.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挂自贡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中心牌子)。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实施网上舆情分析、引导与控制;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开展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7.禁毒缉毒支队。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和禁毒工作情况,研究拟定预防和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涉毒场所、问题的整治工作;依法管理、管制麻醉药品、麻醉药品原植物、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指导、参与重大毒品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8.(略)。

9.特巡警支队(副县级)。负责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和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暴力恐怖犯罪和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承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城区主街面巡逻防控及其他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指导全市公安机关防暴队伍训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0.交通警察支队(挂公路巡逻警察支队牌子)(副县级)。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非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依法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市公安交通警察部门的经费、装备管理;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工作。

11.监所管理支队。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公安监管部门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组织指导监管场所深挖犯罪,开展狱内侦察;抓好监管民警队伍建设。

12.法制支队。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起草和审核全市公安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办理收容教养审批工作;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组织执法考评、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和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管理公安法律文书;组织开展法制调研、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13.督察审计支队。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受理、督办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投诉。对重大警务活动开展专项督察。保障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负责市局机关执法活动涉案财物、项目建设、财务管理以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市局机关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咨询服务。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14.警卫支队。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在自贡期间的警卫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警卫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卫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专、兼职警卫民警的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警卫任务。

15.森林警察支队(副县级)。掌握全市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侦办全市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重特大犯罪案件;协同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侦破。

16.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挂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牌子)。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或承办市内跨区域、有重大影响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三)三个所。

1.自贡市看守所。依法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武装警械看守;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和改造;组织深挖余罪,开展狱内侦察;管理在押人员生活和卫生。

2.自贡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对全市吸毒人员的隔离戒除、教育和管理工作;配合、协助办案部门查处违法犯罪线索,开展侦查破案。

3.自贡市拘留所。依法对被决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员和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执行拘留;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等工作。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双拥”、计划生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领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自贡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为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由市公安局管理。

主要职责:维护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治安秩序,预防、打击侵占公共交通财产和侵犯乘客、司乘人员正当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市区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上的反扒工作;查处发生在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及车站内的治安和刑事案件;维护水上交通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发生在全市主要江河水域水上交通工具内的治安和刑事案件;查处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和刑事案件。

(二)、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为自贡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现行管理体制均不变。

获得荣誉

2021年6月,自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党支部被评为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2年1月25日,表彰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科为“四川政法先锋”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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