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经四川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院2020年将开展高职扩招专项工作考试及录取工作。为了保证顺利完成本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四川省 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478号),及《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川招考委﹝2020﹞5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2020年11月28日14:00-18:00考生领取准考证,并持准考证熟悉考场。
2.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2020年11月29(星期日) |
9:00-12:00 |
退伍军人技能测试 |
13:00-18:00 |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技能测试 |
3.考试地点: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照报考专业要求对考生进行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能力测试,着重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技能,成绩总分350分。
八、成绩查询
考生12月5日在学院网站(http://zs.scetop.com)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及拟录情况。
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办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九、录取规则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生成绩的总体情况及有关规定,分类、分专业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五)考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础技能成绩排序录取。 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六)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七)学院于12月5日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由考生本人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考生放弃录取的名额在相应专业、类别中的尚未录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
(八)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于12月10日12:00前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新生入学
(一)经我院招考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档案组建及管理由学院负责。学院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及《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装入档案。新生的健康状况检查由学院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对身体条件不适合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就读要求的,由学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一) 学制3年,实行弹性学制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6年。
(二)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单独编班、集中与分散、半工半读、线上与线下结合等学习形式。
(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文凭;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全日制本科院校。
(四) 学生取得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纳入学分计算。
十二、收费标准
序号 |
系 部 |
专业名称 |
第1年学费标准(元/年) |
第2年学费标准(元/年) |
第3年学费标准(元/年) |
1 |
经济管理系 |
电子商务 |
8000 |
8000 |
8000 |
2 |
市场营销 |
8000 |
8000 |
8000 |
|
3 |
会计 |
8000 |
8000 |
8000 |
|
4 |
工程造价 |
8000 |
8000 |
8000 |
|
5 |
计算机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8000 |
8000 |
8000 |
备注 |
学生只缴学费,代收和杂费由希望教育集团全额资助。 |
十三、学籍管理
通过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的学生,除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外,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学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611743)
(三)咨询电话:028-84628801、84628806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84628161、84628462
(五)学校网址:http://www.sceto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