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2:42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Chongqing Nanfang Translators College of SISU)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石路18号(渝北校区)(邮编401120)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学府路1号(綦江校区)(邮编401420)

  学校网址:www.tcsisu.com

  联系电话:023-67138000、67138899、88791333

  院校代码:13588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2001年经重庆市教委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高校,是全国首批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经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具备招收本科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占地1460亩,总建筑面积163232.9平方米,在校生规模已达13000余人。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05万元。有网络多媒体教室317间,图书馆藏书133万册。我校现有教职工近900人,其中专任教师723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40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19人。

  学校现设有英语学院、西方语学院、东方语学院、国际商贸与管理学院、国际传媒学院、国际汉语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及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教辅单位,开设英语、翻译、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泰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工程管理、酒店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30个专业。学校依托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学、科研的实力,利用学校一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致力于培养通外语、精专业、重实践的高素质开放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报考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考生语种不限。

  2.口语加试要求:报考英语、翻译、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泰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语加试(考生当地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语加试的除外)。

  3.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报考外语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

  三、录取原则

  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的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进行录取。各专业按照专业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专业志愿和分数相同的情况,依次参照外语、语文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报考翻译、英语、商务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泰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口语加试并及格(考生当地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语加试的除外),报考翻译、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高考单科成绩及格。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文、理兼收,但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重庆市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后,美术类、设计类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音乐类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外省市考生按照当地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限招收管弦乐、古筝、二胡、琵琶及通俗器乐专业考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37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四、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

  我校学生享受同公办院校一样的国家政策待遇。奖学金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森林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以及出国留学奖学金;此外,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8大类: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专项资助等,还为特困学生专门提供生活补助和勤工助学机会。

  五、收费及退费标准

  2018年新生收费我校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本科:

  英语、翻译、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泰语、商务英语、工程管理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4000元.

  广告学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45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酒店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新闻学、传播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3000元。

  艺术本科:

  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6000元。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7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300元

  退 费:按渝价〔2005〕487号规定执行。

  六、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招生咨询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学校党委及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我校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加招生事宜,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种非法招生中介诈骗行为。有关招生录取等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我校概不负责。

  学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生源计划和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详见我校网站及2018年招生简章。

  2018级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新生入读渝北校区。其他学院新生大一、大二入读綦江校区,大三、大四入读渝北校区。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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