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畲族乡
地名由来:安溪流经境内,少数民族以畲族为主,故名。
2022年3月,安溪畲族乡入选2022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创建名单(文旅特色型)。
2021年12月,浙江省民政厅认定安溪畲族乡为浙江省革命老区乡镇(街道)。
2020年11月,安溪畲族乡被确定为2020年度丽水市红色示范乡镇(街道)。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安溪畲族乡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9年12月,2019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名单公布,安溪畲族乡榜上有名。
2012年12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安溪畲族乡2010—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云和县辖乡。1958年建立温溪畲族乡,1959年分置温溪管理区,1961年改为公社,1989年复为乡称安溪畲族乡。位于县城南,距县城6.5公里。面积33.5平方公里,人口0.3万。辖下村、木樨花、黄处、下武、黄家地、严山、上村、东岱8个村委会。乡镇企业以造纸、竹木加工、粮食加工为主。农业主产水稻。林产松、杉、毛竹。
历史沿革:
明、清时属云和县浮云乡一都。
1935年属新溪乡。
1939年属南溪乡。
1949年改为温溪乡,以安溪得名。
1958年4月设立温溪畲族乡,10月并入小徐大队。
1959年1月从小徐管理区分设温溪管理区。
1961年10月改为温溪人民公社。
1981年9月因与青田县温溪镇重名,遂恢复旧名安溪,称安溪人民公社。
1984年3月设为安溪畲族乡。
名称至今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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