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新公告!

盱眙老妹

共 798字,需浏览 2分钟

 · 2021-04-10


昨天上午
教育部发布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征求意见稿
(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其中对于校园欺凌、学生个人权益保护、教职工管理等都有明确规定。

校园欺凌
  ①学校应建立对欺凌的零容忍机制

  ②教职工发现有学生实施殴打、辱骂、起侮辱性绰号、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欺凌行为,应及时制止;

  ③教师应关注处于弱势或特殊地位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及时干预;

  ④学校接到关于欺凌的举报,应立即调查

  ⑤对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


学生权益保护

  ①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

  ②学校应当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不得因学生及其家长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或者对学生进行区别对待。



教职工管理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在聘用教职工或引入志愿者、社工等校外人员时,应当要求相关人员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他不适合从事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不良品行,并提交承诺书。


来源: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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