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民事和 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4年12号)联合创作 · 2004-02-29 00:0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 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2004年2月29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3年7月7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