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石山、于山摩崖石刻及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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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10:41

历史沿革

宋代,梁克家《三山志》开始记载乌石山和于山摩崖石刻。
1964年,成立于山风景区管理所,对于山摩崖题刻进行保护。
1973年,成立于山风景区管理处,再次对于山摩崖题刻进行修缮保护。
1987年5月,成立于山文化中心,对于山摩崖石刻进行描红,加强保护。
1998年,于山风景区管理处对于山风景区实行统一管理,将摩崖石刻线路“露”出来,并保护好新发现的摩崖石刻。
2007年,福州市政府启动了乌山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修复工程,对乌山摩崖石刻及造像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及陈旧的设施进行拆除,抢救保护被建筑物围困的摩崖石刻及造像,并对摩崖石刻重新进行描红修复,同时对摩崖石刻周边的基础设施、建筑等元素,按照规划,进行统一整治。
2019年,福州市政府启动了于山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于山及其摩崖石刻整体环境风貌。
2020年,福州市政府启动乌山原省气象局地块征收和环境整治工作,将地块内所有不协调建筑予以拆除,显露、保护摩崖石刻。

建筑特点

乌石山摩崖题刻及造像位于鼓楼区乌石山上。原有唐至清代摩崖石刻299段以及3处摩崖造像,现存169段,分布全山,以邻霄台、冲天台、道山亭等处尤为密集,有篆、隶、行、草、楷书各体。最早的是唐大历七年(772年)李阳冰的篆书《般若台记》和唐代摩崖造像,以及宋代程师孟、陈襄、李纲、朱熹、梁克家等人题刻。
于山摩崖题刻位于鼓楼区于山上。原有宋至近代摩崖石刻167段,现存110段。大部分分布在鳌峰顶、戚公祠等处。于山摩崖石刻与故事传说、历史人物相联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如明代督舶太监尚春题刻是福州对外贸易的资料、清代闽浙总督李率泰在戚继光醉酒处岩刻“醉石”等。
乌石山、于山摩崖题刻及造像

文物遗存

文物价值

乌山摩崖石刻及造像有从唐代至今的各种石刻,数量众多,种类齐全。篆书、隶书、楷书、草书、行书俱臻其妙。大部分石刻纪年明晰、书法遒劲、雕刻精湛,是一个书法艺术宝库,也是研究摩崖石刻、石雕造像以及福州历史人物事件重要的实物资料。

保护措施

1961年,乌山摩崖石刻及造像被公布为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9月,于山摩崖石刻被公布为福州市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5月3日,乌石山、于山摩崖石刻及造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
1、乌石山摩崖石刻:向东延伸至第一山巷,向西延伸至白马北路,向南延伸至乌山路,向北延伸至道山路。
2、于山摩崖石刻:向东延伸至五一北路,向西延伸至法海路,向南延伸至广场北面,向北延伸至鳌峰坊。

旅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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