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30544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32905人,下降9.73%,年平均下降1.02%。
图1-1 全县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
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20656户,集体户2937户,家庭户人口为296522人,集体户人口为891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3人减少0.57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历次人口普查数据中1982年、1990年是按同口径行政区域计算常住人口。
镇(街道)常住人口
7镇2街道中,常住人口[2]超过5万人的镇(街道)有2个,其中常住人口在2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镇(街道)有5个;少于2万人的镇(街道)有2个。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镇(街道)是漹城街道、甘江镇、青衣街道,合计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为52.64%。
表2-1 各镇(街道)常住人口数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52731人,占50.00%;女性人口为152710人,占50.00%。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43下降为100。
图3-1 全县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数
图3-2 全县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比
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9个镇(街道)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镇(街道)有2个,在100至104之间的镇(街道)有5个,在106以上的镇(街道)有2个。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36121人,占11.83%;15—59岁人口为187146人,占61.27%;60岁及以上人口为82174人,占26.9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5280人,占21.3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4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9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5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45个百分点。
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9个镇(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镇(街道)有5个,在60%以下的镇(街道)有4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的镇(街道)有8个。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37920人,16-59岁人口为185347人。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54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80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246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914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370人增加到770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538增加到12050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219人减少到3682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189人增加到35734人。
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4年提高至8.7年。
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16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190人,文盲率[4]由3.65%下降为2.67%,下降0.9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3741人,占47.0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1700人,占52.9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8503人,乡村人口减少9140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1.87 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68084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4046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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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常住人口 | RAG-ES | 2024-10-23 |
全县常住人口[2]为30544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32905人,下降9.73%,年平均下降1.02%。 图1-1 全县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 | RAG-ES | 2024-10-23 |
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20656户,集体户2937户,家庭户人口为296522人,集体户人口为891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3人减少0.57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历次人口普查数据中1982年、1990年是按同口径行政区域计算常住人口。 | RAG-ES | 202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