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隆阳区统计局

隆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区委、区政府和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区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区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区总人口(常住人口)为903081人,与201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935618人相比减少32537人,下降3.5%,年平均下降0.35%。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263563户,集体户11490户,家庭户人口为842599人,集体户人口为6048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3.87人减少0.67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56832人,占总人口的50.59%;女性人口为446249人,占总人口的49.4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3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01.32上升1.05。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60388人,占总人口的17.76%;15-59岁人口为586237人,占总人口的64.9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6456人,占总人口的17.3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2307人,占总人口的12.4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6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2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8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64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400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692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304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726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658人上升为1009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206人上升为85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463人下降为3134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0066人下降为37346人。

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0年的7.87年提高至8.56年,增加0.69年。

六、城乡人口

全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78240人,占总人口的41.8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24841人,占总人口的58.1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14860人,乡村人口减少14739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73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区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全区0-15岁人口为171140人,16-59岁人口为575485人。
  6.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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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统计局隆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区委、区政府和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区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区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区总人口(常住人口)为903081人,与201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935618人相比减少32537人,下降3.5%,年平均下降0.35%。二、户别人口全区共有家庭户263563户,集体户11490户,家庭户人口为842599人,集体户人口为6048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3.87人减少0.67人。RAG-ES2024-10-23
三、人口性别构成全区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56832人,占总人口的50.59%;女性人口为446249人,占总人口的49.4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3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01.32上升1.05。四、人口年龄构成全区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60388人,占总人口的17.76%;15-59岁人口为586237人,占总人口的64.9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6456人,占总人口的17.3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2307人,占总人口的12.4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6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2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8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64个百分点。五、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区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400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692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304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726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RAG-ES2024-10-2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658人上升为1009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206人上升为85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463人下降为3134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0066人下降为37346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0年的7.87年提高至8.56年,增加0.69年。六、城乡人口全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78240人,占总人口的41.8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24841人,占总人口的58.1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14860人,乡村人口减少14739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73个百分点。注: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全区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全区0-15岁人口为171140人,16-59岁人口为575485人。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AG-ES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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