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场镇
地名由来:“猴场”彝语为“发窝诺秋”,意为石岩下逢猴日赶的街子。民国《威宁县志》村寨名录有“猴场”。新中国成立后作为行政区划名,始于1953年设猴场乡。(该段引自马勋建《威宁县乡镇(街道)名称来源考》)。
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东南部。面积92平方公里。人口1.85万,其中彝、苗等民族占22.7%。辖16村委会。1949年为发场乡。1953年析设猴场、人民、联合乡。1958年撤乡并入二塘公社。1966年析建红旗公社。1984年改置猴场镇及人民、联合乡。1991年合并置猴场镇。土产有生漆、核桃、梨。有小学15所。镇人民政府驻地猴场,在草海镇东南46公里,乌江上游结里河畔。人口1500,有汉、彝、苗、回等民族。海拔1740米。昔以“申”日赶场,故名。街区依土岗分布。为县东南部煤炭工业城镇。贵昆铁路水大支线及水煤公路经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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